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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队目与女文员分别涉虚报医院火警警报被启动、有人要从商场跃下等。女文员昨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虚假警报、导致警力的浪费两罪,还柙至1月18日判刑,待索背景报告。
被告依次为文员李育菁(34岁)、报称文员,刘浩殷(45岁)、报称消防队目。李被控各一项虚假火警警报、导致警力的浪费罪。同案被告消防队目则否认四罪,案件排期至3月4日开审,期间续准以1,000元保释。
根据案情,女文员的丈夫是筲箕湾消防局已婚宿舍的租户,有消防队长于案发日发现其丈夫停泊在消防局外的车辆阻路,向警署投诉。女文员致电该队长的办公室,威胁“你唔好搞咁多小动作,如果唔系玩X死你哋班X街”。她之后报案称,看到亚公岩道有一辆的士冒出烟和火花。消防车、救护车及五名警员随即部署,当他们到场时,却发现没有上述情况。
案情称,事件浪费消防局人员五小时29分钟,导致浪费了900.24元薪金,同时浪费一小时55分钟警力,导致浪费了460.57元薪金。经调查后,该女来电者的电话号码由李登记。
同案另一被告刘浩殷,被控三项虚假火警警报罪及一项导致警力的浪费罪,指他于2023年5月17日,在香港向筲箕湾消防处虚报,声称东区医院的火警警报被启动;同日再向同一消防处虚报有人被困于筲箕湾一幢住宅大厦的升降机内,以及声称有人要从筲箕湾一商场跃下,而后者致警力浪费。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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