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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当局参考咨询结果 拟加公众利益免责辩护勾外力者罪加一等

立法会三个小组委员会将于今日(6日)下午2时举行联席会议,由保安局交代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咨询结果。

立法会三个小组委员会将于今日(6日)下午2时举行联席会议,由保安局交代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咨询结果。政府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显示,收到的大部分意见或建议围绕个别罪行的涵盖范围、适用对象、刑罚、免责辩护等方面,当局会参考有关建议,合适的将于条例草案中采纳,包括考虑如干犯某些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时,如涉及勾结境外势力,应属罪加一等;以及就“国家秘密”相关的罪行,加入与“公众利益”相关的免责辩护。

文件指出,回应中意见及建议较多的罪行包括“非法操练”罪、“煽动意图”罪、与“国家秘密”相关的罪行、与“间谍活动”相关罪行、“境外干预”罪等。当局会参考有关建议,合适的会于条例草案中采纳,其中包括:(a)考虑如干犯某些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时,如涉及勾结境外势力,应属罪加一等;(b)考虑就与“国家秘密”相关的罪行加入与“公众利益”相关的免责辩护;(c) 考虑就保护国家秘密,效仿《官方机密条例》第22条,引入类似“资料的保障”的条文;(d)考虑“间谍活动”罪中意图危害国家安全,而接近、查察、从上方或下方越过、进入或接达禁地,或出现于毗邻禁地之处的情况,应涵盖致使无人工具(例如无人机)作出上述作为。

与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相关的方面,当局指,会详细考虑回应者建议,如属合适会于条例草案中采纳,包括(a)考虑订明可应对、打击、阻吓及防止潜逃行为,并促使潜逃人士回港接受执法和司法程序的措施;(b)考虑完善与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相关的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c)考虑收紧囚犯获得提早释放的门槛;(d)研究制定适当措施以保障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或工作的人员。

政府在咨询期内,共收到13489份意见,当中13297份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见,占98.58%;95份只提出问题或表达意见,不反映立场;反对的则为97份,占0.72%。绝大部分的意见由个人提交,而以机构名义提交的占约4%;而反对的97份意见书中,相当部分没有署名或没有提供可辨识身份的署名。此外,有9份是来自境外反华组织,有3份是来自与潜逃外国的人同姓名的人,包括许智峰、张昆阳及刘祖迪,亦有1份来自正因被控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而等候审讯的人。

当局表示,立法建议获大部分公众人士及市民支持,争取尽快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定稿,以提交立法会进行审议。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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