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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执业律师: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行动纲领有姿势有实际

律政司今日(12日)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行动纲领》,大湾区专责小组成员李铭锐认为,行动纲领来得及时亦很有必要,这是“有姿势、有实际”。

资料图。

律政司今日(12日)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行动纲领》,将展现未来几年大湾区法治建设工作蓝图。昨日,多位在大湾区内地城市执业、工作的律师现身说法,对《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行动纲领》给予好评,认为行动纲领清晰,可帮到业界,如汇集不同城市法律资讯的平台十分有必要,更形容行动纲领是“有姿势、有实际”。

希望带更多律师进入湾区

大湾区律师顾问小组成员陈永良表示,自己本身是大湾区执业律师,在南沙开设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一个月会去湾区内地城市三四次,如广州、南沙等。作为前线律师,他称以香港律师身份参与其中,认为行动纲领是一件相当好的事,因为内容很清晰。他说,当有了指引、框架,事业可以有很大突破,而提供的法律服务不止是本地,因有很多内地律师、澳门律师,所接的业务与跨境服务有关,看的事阔、远很多。他又说“一带一路”是很宏大的蓝图,需要培养涉外法律人才,自己亦会积极参与其中,希望带动更多律师进入大湾区,亦鼓励年轻律师参与大湾区有关执业试。

香港与内地“一加一大于二”

大湾区律师顾问小组成员吴乐茗说,自己两年前参与湾区执业试,自2022年8月起就成为第一批大湾区律师。在大湾区执业已超过18个月,自言是“深度参与”,目前在深圳前海居住,在福田执业。“作为大湾区律师,在内地执业也是中国律师。”他说,香港律师更明白对外的法律;而内地律师了解内地文化,两者是“一加一大于二”。他认为,行动纲领落地可帮助业界,而人才培训机构也会变得更系统化。

大湾区专责小组成员李铭锐认为,行动纲领来得及时亦很有必要,这是“有姿势、有实际”。他说,之前,每个城市法律权限都有不同,难以统整亦没有资讯平台。“当有一个平台,可以了解到不同城市的税务、出入境、优惠政策等,是非常有必要,一定可以帮到业界。”(记者 林骏强 新华社资料图)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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