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启明表示,修订容许指明专业人员以合理辩解为理由不作出举报。(点新闻记者王俊杰摄)
立法会《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委员会今日(29日)上午举行会议。草案建议社工、医生、教师等25类专业人员须举报严重虐儿个案,政府原建议最高罚则为监禁3个月及罚款5万元,惟有业界和议员质疑监禁罚则太重。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何启明在会上指,了解有议员计划就剔除监禁刑罚提修正案,但认为做法会大大降低法例效力,达不到为儿童编织全面有效保护网的初心,社会最终要付出代价。
何启明说,政府会提出3项修正案,以回应议员和业界意见,包括在条例草案新增附表,列明何谓“严重伤害”,包括导致儿童的生命或者安全受到严重的伤害或者精神健康或发展受到危害,而不仅仅是短暂的瘀伤、痛楚或者不开心等,并透过附属法例作修订,以保留灵活性。同时,亦会罗列“严重伤害”的构成元素,让专业人员清楚识别必须举报的严重虐儿个案,以释除误堕法网的疑虑。
政府又建议提出检控时,需要证明指明专业人员“确实产生怀疑”;另外会加强免责辩解和豁免,包括将条例草案两项免责辩护,即人员已就情况作出举报,或真诚而合理相信而另一名专业人员已就情况作出举报,更改为豁免条文,同时新增一个免责辩护条款,容许指明专业人员以合理辩解为理由不作出举报。专业人员只会在情节恶劣的个案,才会有可能面对监禁的刑责。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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