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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岁公司董事涉嫌使用虚假身份、讹称自己持有墨西哥护照,在两间银行开设8个户口,被廉署起诉两项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案件今日(13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以待控方准备转介区域法院的文件。案件押后至8月27日再讯,被告续准保释,期间不得接触控方证人及不准离港。
被告方思远,被控于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10月12日,在香港以欺骗手段,即虚假地表示自己为FONG Tim、持有墨西哥护照及出生日期为1980年8月6日,以不诚实地取得上海商业银行及交通银行的服务。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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