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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处捣破一个专门协助外佣以虚假雇佣合约申请留港签证的犯罪集团,涉嫌以虚假的住址证明或经济证明递交申请。入境处经过连月调查后合共拘捕18人,当中包括一名63岁女香港居民主脑、一名59岁协助集团取得他人的个人资料的本地男子,以及16名假外佣。该名63岁集团主脑就4项串谋欺诈罪及两项行使虚假文书的副本罪被判罪成,今日(3日)被判入狱41个月。
入境处早前处理多宗外籍家庭佣工(外佣)签证申请时,认为个案所递交的文件有虚假成分,遂交由调查科跟进调查。经调查,发现为相关个案作申请的涉案外佣中介,过往就不同个案所提交的雇主补充文件出现同样错误,例如不同雇主名下的电费单及水费单,编号及费用都是一样;不同雇主的定期存款通知书亦出现“串错字”情况。
入境处其后向相关机构查证,发现40宗可疑个案,涉及26名外佣,并成功锁定一个利用虚假的外佣合约安排外籍人士来港打黑工的犯罪集团。人员搜查全港逾20个地方,拘捕一名63岁集团女主脑,检获逾100件证物包括两部电脑、两部手提电话、大量有问题的合约及虚假文件、银行定期单、水费单、电费单等。
行动中除拘捕集团主脑外,入境处亦拘捕14名利用虚假合约来港的外籍人士,包括5男9女,年龄介乎33至51岁,同时又拘捕3名香港居民,包括两名涉案雇主及一名协助该犯罪集团主脑取得他人个人资料及假文件的59岁男子。
入境处总入境事务主任(外佣专责调查)陈志伟表示,涉案的外籍人士不想或从未从事家庭工作但又希望来港工作,于是透过朋友认识集团主脑,并支付大约4万元的费用,以获得来港工作的签证,当中的申请涉及到制造和使用虚假文书。当入境处签证主任发现有关申请可疑要求进一步补交资料时,该集团主脑便讹称正本文件遗失,不回应入境处要求,甚至取消有关申请,避免引起入境处的怀疑。
该名63岁集团主脑今日被判入狱41个月。协助集团主脑取得他人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副本、伪造的水电费单及银行定期单副本的59岁男子,较早前在沙田裁判法院就两项串谋欺诈罪罪成,被判监15个月。至于涉案的14名“假外佣”,有6人亦已被定罪及判监。
入境处料该犯罪集团运作4年,骗取的收益超过港币100万元。“假外佣”来港后会自己寻找工作,从事搬运、地盘及兼职家务工作,而该犯罪集团亦有安排他们住宿。
入境处发言人强调,任何人士向入境事务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15万元及入狱14年。而任何人被裁定触犯串谋欺诈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4年。此外,任何人士如制造、管有或使用虚假文书,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狱14年。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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