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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制造公司时任行政助理涉嫌在处理雇主物业维修工程时伪造报价单及收据,将雇主支付的48万元中大部份款项最终存入本人的银行户口,被控9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
被告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她暂毋须答辩,以待辩方提供法律意见及索取文件,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将案押后至8月9日再讯,续准被告以5000元保释,期间不准离港。
控罪指,被告庄萃君,32岁,女,2020至2021年期间作为代理人先后9次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即使用9份以东艺工程公司名义发出的报价单,而该文件在要项上载有虚假、错误或欠妥的陈述,即报价单是由东艺就中环伊利近街32号唐二楼数个单位的工程而发出、涉及共48万元工程费用,意图用以误导公司。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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