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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58岁无业男涉于社交媒体发布含“革命”字眼的内容,被控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案件昨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辩方表示将争议控罪的合宪性,裁判官将案押后至9月20日处理争议。
被告区健威(58岁),报称无业,被控1项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控方表示已准备答辩,辩方则指将争议控罪的合宪性,指控罪与言论自由有抵触。辩方指待裁判官就争议作出判决后,被告可即时答辩,裁判官遂押后案件听取陈词,被告续还柙。
控罪指,被告于今年3月23日至6月19日,在 YouTube、facebook及X发布陈述、相片及或图片,具意图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特区的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区法律,或不服从根据特区法律发出的命令的作为。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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