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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院二手處方藥網上氾濫 專家:違例轉賣可囚兩年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蘇曜華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二手交易網充斥售藥信息很不理想。他指出,保健藥、中成藥被列為保健食品,可以公開出售,但其他西藥,尤其是處方藥物,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必須於藥劑師監督下以及在註冊藥房內售賣,網售有關藥物都屬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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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診市民在公立醫院藥房等候取藥。(資料圖片)

香港網購常態化,相關監管漏洞愈趨嚴重。網上流傳一名懷孕38周的香港孕婦,透過網購平台HKTVmall買到一瓶只能在註冊藥房出售的乳果糖(Lactulose),收貨後更發現,產品貼有公立醫院病人標籤,懷疑賣方轉售公院二手藥。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13日)在多間大型網上二手交易平台搜查,很輕易發現各類藥物在網上發售,更有人出售屬於處方藥物的抗血壓藥,沒有藥盒包裝,與公立醫院的包裝類近,記者向賣方詢問藥物來源,對方一直未有上線回應。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蘇曜華指出,不論是出售、轉售藥物,都必須持有相關牌照,違例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網上討論區上傳多張截圖,一名香港網民講述,去年在網上購物平台HKTVmall買到疑似公立醫院藥物乳果糖,該樽藥物上方貼有公立醫院病人標籤,上方更寫有姓黃病人的名字,由佛教醫院處方該藥。該名網民表示,過往一直透過HKTVmall購買該藥,去年懷孕期間如常購買,收貨後發現疑是公院二手藥,「十分害怕貨源對我同BB的影響,要追究並希望大家不要購入。」

HKTVmall:涉事商店已下架

HKTVmall發言人回應時表示,公司及後向商戶查詢相關訂單的出貨資料,商戶回覆指由於距離出貨時間已逾一個月,相關閉路電視片段及出貨相片已被移除,無法提供資料。平台已把涉事商店下架,發言人強調:「絕不容許商戶作出任何違法行為,一旦發現違規,將對商戶作出處分,嚴重者將終止其合約,而有關商戶亦需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於多個網購平台及二手交易網站上搜查,發現類似事件只是冰山一角。記者輕易地發現有大量不同類別的藥物,除了常見不受管制的成藥、保健藥、減肥丸和減肥藥外,連受管制的藥物亦有售,有賣家出售沒有藥盒的散裝藥物,包括止痛藥、胃藥、治癲癇藥等,相關藥物產地不明,單靠網上圖片未能確定是否已向特區政府衞生署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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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記者於二手平台網站搜查,發現有賣家疑似轉售沒有藥盒的散裝藥物。(網上截圖)

網購藥包裝與公院相近

記者亦在其他主流二手交易網站,發現大量藥物發售,最常見出售的西藥包括降血壓藥、止痛藥、退燒藥、感冒藥等,不少散裝藥疑似在公立醫院處方的藥物。有賣家出售兩款聲稱是抗血壓藥物,當中一款的相關詳情圖片,顯示已拆去外盒、一排排紮起,包裝方式與公立醫院藥物相近,標籤印有藥名「prazosin」,是常見的處方藥物,必須在醫生監督下使用,以及調節藥量,但竟在網上平台能隨意購買,每排只售15元。記者向賣方詢問藥物來源,以及是否合資格出售控制血壓藥,對方未有上線回應。

醫管局:不法行為必嚴肅跟進

醫管局發言人表示,注意到有市民在網上討論區上載圖片,聲稱在網購平台購入公立醫院的病人藥物,非常關注事件。發言人又提醒市民,不應擅自把藥物轉售或轉交他人使用,「如發現涉及不法行為,局方必定會嚴肅跟進及轉交執法部門跟進。」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蘇曜華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二手交易網充斥售藥信息很不理想。他指出,保健藥、中成藥被列為保健食品,可以公開出售,但其他西藥,尤其是處方藥物,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必須於藥劑師監督下以及在註冊藥房內售賣,網售有關藥物都屬違例。

公立醫院藥物是政府補貼絕大部分藥費後,提供予患者個人使用,私人轉售亦屬違法行為,違例賣家須負上刑責。如果是出售精神科、危險藥物,按條例會罰得更重。蘇曜華呼籲市民切勿於網上購買藥物,「這些沒有藥劑師監督、來源不明、真假難分的藥物,亦不知道有無妥善保存,貿然服用,隨時危及健康。即使保健藥亦不應於網上交易平台購買,因為難以確定品質安全。」

蘇曜華又指,衞生署會不定期「放蛇」打擊違規售藥,但以前主要到實體藥店「放蛇」,這次事件引起醫管局關注,相信衞生署會加強打擊網上違規售藥。

一次過拎一大包 撲熱息痛藥重災

網上購物平台疑有公立醫院二手藥上架,前香港藥學會會長龐愛蘭指出,事件反映市民在公院領藥「係又拎,唔係又拎」,濫領取、濫派藥的情況嚴重。她曾為香港太平山青年商會舉行回收藥物計劃擔任顧問,單是去年為期一個月的回收期內,已收集到178萬粒藥,種類多達616種,涉及零售金額達453萬元,當中最多是撲熱息痛、糖尿藥及胃藥,大部分藥物均來自醫管局。

龐愛蘭建議局方檢視配藥數量,亦應循序漸進地加強與社區藥房合作,讓病人按需要前往就近社區藥房分批取藥,而不是「一次過拎一大包,造成浪費」。

專家倡循社區藥房取藥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蘇曜華表示,由於公立醫院醫生不足,一些病情穩定的長期病患,覆診間相隔多月甚至半年以上,醫生要一次過處方其間所需的藥物,但有些藥物是有需要才服用,故造成剩藥。另有些病人患多種病,在不同專科開出的藥單中,會有部分重複。病人又未必準時服藥。各種原因下,就會囤積剩藥,部分人轉售牟利。

蘇曜華建議多管齊下,減少公院藥物浪費,「醫管局每年補貼巨額藥費,這都是公帑,醫生手緊些已可節省很多公帑。有些病人或圖省時,誇大病情,希望醫生處方多於需求的藥物,以免頻繁求醫,其實不利健康。病人應坦白向醫生表明自己服用幾多哪種藥,一些可吃可不吃的藥,例如止痛藥,應告訴醫生減少處方。」局方亦應考慮把藥物分次由社區藥房分發,避免一次性處方太多藥物。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指出,網上疑被轉售的藥物,多數是止痛藥、胃藥,「都是按情況服食,有時無痛就無須食,有機會是因為現時覆診期愈來愈長,醫生因應病人下一次覆診可能是數個月、半年甚至一年後,處方多一些藥物以備不時之需,當病人用不完,便有機會流出市面,轉售圖利,抑或是基於減少浪費。」

【微觀點】藥費理應檢討 價太低不珍惜

香港的公立醫院藥物疑遭人在網購平台轉售,事件背後反映公院藥物浪費問題嚴重。香港醫管局目前的藥費已近二十年未檢討,一般而言,每一種處方藥物收費以16個星期為上限,每16星期為一徵收單位,每單位收費15元。政府補貼七成或以上藥費成本,病人以低價領藥,心態上未必珍惜藥物,而且病人所承擔的藥物成本微乎其微,不排除個別病人會向醫生索取止痛藥、感冒藥「看門口」,濫領藥情況加劇。若能適時對藥費進行檢討,反映藥物真正價值,某程度上能減低浪費;當然,過程中政府必須精準資助真正有經濟需要的病人,減輕經濟有困難病人的壓力。

同時,任何人在線上或線下出售藥物,不論是批發商還是零售商等,均須領有相關牌照,否則即屬違法。然而今次有所謂賣家在網上平台出售貼有病人標籤的非毒藥乳果糖(滲透性瀉藥)Lactulose,有關網上平台可能只領有商業登記,而非像藥房、藥行、藥物批發商和製造商一般,直接受衞生署監管,並需遵守該行業的執業守則,故租用平台的賣家變相有機會鑽空子走法律罅,令政府監管起來難上加難,建議政府修例明確界定網上平台的責任。

责任编辑:De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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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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