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19日电 11月19日,“赵薇公司被强制执行14177元(人民币),个人被执行8488元”冲上中国微博热搜第一。
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示的信息,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赵薇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金额8488元。此外,上述两公司还被强制执行5689元。
天眼查显示,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彭胜凯,注册资本200万,由赵薇、孙丹分别持股95%、5%。目前,该公司涉400余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目前,赵薇实际控制8家公司,持有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95%股份。
据此前报道,2018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黄有龙、赵薇、孔德永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赵薇是中国知名演员,1998年因主演电视剧《还珠格格》走红。据羊城晚报报道,2021年8月,赵薇主演的多部作品,包括《还珠格格》《情深深雨蒙蒙》等都将其除名。
目前,在各大视频平台、影视APP,搜索“赵薇”,依然查无此人。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赵薇的商业版图不断收缩。历史信息显示,赵薇曾控制12家企业,涉及房地产、文化、体育、娱乐、金融、批发等行业。(完)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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