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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扰乱香港立法会秩序 前议员朱凯迪陈志全加监

正就“35+串谋颠覆政权案”服刑的香港立法会前议员朱凯迪和陈志全分别承认在2019和2020年扰乱立法会秩序,分别加监7天和20天。

香港中通社资料图

正就“35+串谋颠覆政权案”服刑的香港立法会前议员朱凯迪和陈志全分别承认在2019和2020年扰乱立法会秩序,分别加监7天和20天。

有关案件昨日(1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三名被告为立法会前议员林卓廷(47岁)、陈志全(52岁)和朱凯迪(47岁)。

其中一案涉及2019年《逃犯条例》修订法案。林卓廷被指于2019年5月11日当天在立法会一号会议室袭击、妨碍或骚扰时任立法会议员陈恒镔。林卓廷不认罪,被押后至9月26日开审。

控方表示,届时将有9名证人作供,不涉警诫供词,另会播放约1小时片段。

同案的朱凯迪及陈志全均承认袭击、妨碍或骚扰周浩鼎及葛佩帆,朱凯迪另再承认对象涉陈恒镔。根据案情,陈恒镔、葛佩帆有即日验伤,涉肩部等地方轻微触痛;周浩鼎则未提及是否有伤。

控辩双方其后处理朱凯迪、陈志全两人涉及的“立法会泼臭水案”。两人被指于2020年6月立法会进行《国歌法》三读辩论时泼臭水,各被控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施用有害物品及特权法下藐视两罪。

控方当日撤回针对朱凯迪的两项控罪,陈志全则承认藐视罪、施用有害物品一罪则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

据悉,原案共有3名被告,余下一人为许智峰,现正潜逃。

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判刑时指,议会是议事地方,不容许两人所作所为,两人行为显然出于政治目的,令应有的会议暂停或终止,遂判两人监禁14天及32天。考虑两人正就“35+串谋颠覆政权案”服刑,准许部分刑期同期执行,最终分别加监7天及20天。同案不认罪的林卓廷,则押后至9月26日审讯。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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