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址旧湾仔警署的国际调解院总部,预计于本年年底或明年年初投入运作。(资料图片)
香港文汇报讯 在国家的支持下,国际调解院的总部正式落户香港,并预计于本年年底或明年年初投入运作。此外,33个国家于今年5月30日签署《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署理律政司司长张国钧今日(9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指,国际调解院落户香港,有助吸引世界各地人士来港以调解及其他方式解决争议,加强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更可吸引更多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学术机构进驻,进一步巩固香港的国际地位和知名度。
在会议上,经民联议员林健锋关注到政府有否估算国际调解院将为香港带来的效益,或订立成效指标。张国钧回覆指,预期国际调解院落户香港,可为香港带来正面经济效益,为香港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如调解员、翻译员、研究员和行政人员等,并吸引国际法律专业人士和学者来港,有助推动法律实务、研究和国际司法合作的发展,加强香港的国际法律网络。
他续指,选址湾仔旧警署的国际调解院总部,将不但促进香港的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发展,而且吸引更多国际会议和展览等相关活动在香港举行,继而促进酒店、餐饮和运输物流等其他行业的发展。
对于有意见认为由于法律具有高度区域性,即不同司法管辖区使用不同法律体系和制度,争议双方对法理的理解不同,令他们期望调解服务可达致的成果可能大相径庭,林健锋提问到,国际调解院总部会否订立协调政策,以保障其调解服务可达致来自不同司法管辖区的争议方均感到满意的合理水平。
张国钧指,国际调解院要待《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通过、签署和生效后才会正式成立,而其总部才得以正式落户香港特区,“国际调解院尚未开始运作,现阶段未能提供具体详情。正如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国际调解院将会是独立的国际组织,其运作政策和决定,包括是否或如何订立成效指标或协调政策,会由国际调解院自行安排和订立。”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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