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1日,湾仔轩尼诗道一带发生暴动,涉案的法律系女学生汤嘉欣去年被裁定暴动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不成立,并获批讼费。后来上诉庭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下令撤销暴动罪的无罪裁决,将案件发还原审处理。案件昨日(22日)于区院提讯,法官应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9月4日再提讯,以待被告考虑答辩方向。被告续准以原有条件保释。
案发时21岁、报称是女学生的被告汤嘉欣,被控于2019年8月31日,在湾仔轩尼诗道近天乐里参与暴动,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原审法官李俊文裁定她两罪均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就两罪提上诉,上诉庭质疑原审没考虑各环境证供的叠加效应,就暴动罪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发还原审法官重新考虑。
被告之后就向上诉庭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的证明书,但被上诉庭驳回;再直接向终院申请上诉许可,至上周三(16日)被终院上诉委员会驳回上诉许可申请。
辩方指因应终院裁决最新进展,申请押后案件,以待被告考虑答辩意向。控方不反对押后案件。法官高劲修将案件押后至9月4日再讯,另预留明年1月5日档期,交由原审法官处理。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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