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点新闻资料图)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10日)回覆立法会议员尚海龙提问时表示,并非所有政府采购均由物流署负责。一般而言,物流署会为部门供应所需的通用物品和采购价值超过1000万元的货品,而部门则自行负责采购服务和价值较低的货品。
许正宇指,在现行的采购制度下,各方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均清晰明确,亦设有监察与制衡为采购过程把关。就采购货品和服务而言,部门根据其运作需要订定采购要求,投标书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标书和推荐中标者后,将提交予由部门首长级人员领导的投标委员会进一步审核。视乎合约价值,较大额的采购则需交予物流署投标委员会或中央投标委员会审议,以确保采购合规。
此外,当局另有措施监察部门的采购工作。现时,部门须每两年进行一次“自行评估”,以提高人员遵守采购规定的意识及加强自我监察。物流署亦设有专队,不时到访部门抽查采购纪录,作第三方审查。
许正宇提到,现时跨部门专责小组正进行全面检讨。在质量和价格方面,采购政策具备弹性,让部门采购时可因应货品和服务的性质和市场情况决定招标要求和评审方法。无论是否采用评分制度,采购部门必须先就所需的货品或服务的技术、功能和质素订定清晰要求,投标者亦必须完全符合这些必要要求,其标书才会获得考虑;否则即使标价最低,都不会获批合约。事实上,若部门采购的货品性质简单,采用评分制度或会令采购过程复杂化和不必要地延长。因此,评分制度并非放诸四海皆准,必须考虑采购的性质和其实际需要。
许正宇续说,在表现评核及合约管理方面,部门在评审标书时会考虑投标者的往绩。现时标准合约条款已订明政府有权取消曾经严重或持续违约的投标者投标资格。批出合约后,部门须定期评估承办商的表现,若表现欠佳,必须按合约条款采取行动,例如发出警告、停止付款、扣减按金,甚至终止合约等。政府一直保持采购资讯的高透明度,公众可在网上查阅政府招标公告、已批出的合约资料和主要采购预览,以及标准合约条款等。
许正宇指,专责小组已于8月下旬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聚焦在尽职调查、招标准则、合约管理和质量保证等方面提出优化建议。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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