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社10月24日北京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今日在北京举行,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台湾光复纪念日的决定》。根据该决定,每年10月25日被正式设立为“台湾光复纪念日”,以国家法律形式确立这一重要历史时刻的纪念地位。
1945年10月25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在台北举行,标志着台湾及澎湖列岛正式重回中国主权管辖,结束了长达半个世纪的日本殖民统治。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的重要成果,也是全体中华儿女共同的荣光。
此次设立纪念日,旨在铭记历史、缅怀先烈,强化两岸同胞共同的历史记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决定指出,台湾光复是两岸同胞团结御侮、共赴国难的光辉篇章,充分证明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国际社会普遍承认的事实。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广大台湾同胞多次呼吁设立台湾光复纪念日。以国家名义进行纪念,有助于巩固一个中国原则的国际共识,激励全体中华儿女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民族复兴而团结奋斗。
决定明确,国家将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纪念活动,引导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了解历史、珍视和平,增强民族认同与国家意识。
香港一国两制研究院院长王建民指出,在当前“台独”势力企图割裂历史、美化殖民统治的背景下,设立台湾光复纪念日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政治意义与现实意义。它不仅是对历史事实的庄严宣告,更是对“台独”史观的有力回击,彰显了大陆方面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决反对分裂的坚定立场。
王建民强调,历史不容遗忘,统一不可阻挡。设立台湾光复纪念日,必将进一步凝聚两岸同胞的民族情感,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注入强大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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