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安逃犯黄振华母亲袁润莲上午约11时离开旺角警署。
保安局局长今年8月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赋予的权力,刊宪指明16名因涉嫌在特区境外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发出拘捕令的人,并指明针对这些潜逃者施行的措施。据了解,其中一名指明潜逃者黄振华的母亲袁润莲,今日(6日)早上被国安处人员带返旺角警署协助调查。
“指明潜逃者”包括何良懋、陈丽珍、冯崇义、龚小夏、吴文昕、曾伟藩、钱宝芬、夏海俊、侯中宇、何永友、姜嘉伟、林千淦、吴文君、黄振华、黄修、张信燕,各人在香港境外一直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7月25日公布悬红通缉上述16人及男子袁弓夷、男子霍嘉志和男子蔡明达共19名潜逃者在境外筹组、成立或参与一个名为“香港议会”的颠覆组织,涉嫌干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罪行。法院已应警方申请,就19人发出拘捕令。
就被指明的潜逃者而适用的措施有三项,分别为“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及“与涉及有关潜逃者的合资企业或合伙相关的禁止”;而“撤销特区护照等”适用于大部分潜逃者,“暂时罢免董事职位”则适用于个别潜逃者。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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