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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社区检测中心承办商高层涉隐瞒利益冲突分判服务合约涉款1.2亿元

​香港新闻社11月6日报道 廉政公署昨日(11月5日)落案起诉一名2019冠状病毒病社区检测中心服务承办商时任高层人员,控告他涉嫌隐瞒利益冲突,把社区检测中心的日常运作服务合约,分判予他有份控制的公司,并支付服务费共1.2亿元。

香港新闻社11月6日报道 廉政公署昨日(11月5日)落案起诉一名2019冠状病毒病社区检测中心服务承办商时任高层人员,控告他涉嫌隐瞒利益冲突,把社区检测中心的日常运作服务合约,分判予他有份控制的公司,并支付服务费共1.2亿元。

黄利宝,56岁,香港分子病理检验中心有限公司(香港分子病理检验)前实验室总监,被控一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被告获廉署准予保释,案件明天(11月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

新冠疫情期间,香港分子病理检验获政府委聘为其中一间指定承办商,以营运2019冠状病毒病社区检测中心,包括负责其日常运作及实验室化验工作。香港分子病理检验把社区检测中心的日常运作,包括检测登记及人流控制等工作,分判予康研医疗有限公司(康研)。

案发时,被告是香港分子病理检验的实验室总监,负责其运作,包括拣选承办商。该公司要求职员避免利益冲突,并须以书面申报实质或潜在利益冲突。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隐瞒或没有向香港分子病理检验披露他在康研的利益,意图诈骗而诱使香港分子病理检验把社区检测中心的日常运作服务合约判授予康研。

廉署早前接获有关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有份成立及控制康研。香港分子病理检验就康研于涉案期间提供的服务,向康研支付服务费共1.2亿元,惟被告从来没有向香港分子病理检验申报其在康研的利益。

香港分子病理检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廉署建议商业机构为雇员制定清晰的处理利益冲突指引及申报机制,并提醒私营机构雇员应避免利益冲突,适时向雇主作出相关申报。雇员在处理职务上隐瞒利益冲突使自己或亲友从中获利,有可能触犯《防止贿賂条例》或其他刑事罪行。

责任编辑:朱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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