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路透社相关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昨日(6日)回覆传媒查询时表示,由于黎智英所涉及的法律程序尚在进行中,任何人均不应评论有关案件。特区政府已多次强调所有案件(包括有关案件)均是严格根据证据和依照法律处理。所有被告均严格按照香港适用法律(包括香港国安法),并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审讯。
发言人强调,香港特区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香港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访问时批评任何试图透过政治或外交压力影响司法的行为皆是亵渎法治,必然徒劳,也只会自损国际声誉。
香港法院依法公平审判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法学教授傅健慈表示,根据国际法及《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主权平等与不干涉内政原则,任何国家均无权对其他主权国家的内部事务作出具指向性的言论或施加压力。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其事务纯属中国内政。外部势力透过任何形式对正在进行的司法程序进行评论或施压,均是对该等基本国际法原则的公然违背,破坏了正常的国际秩序。此外,任何对特定案件判决的事前批评或政治施压,均是对香港司法制度的蔑视与不尊重,企图将司法问题政治化,此风绝不可长。
傅健慈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主权国家的合法权利与义务。香港特区司法机关依法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审讯,是其职责所在。中国中央政府支持香港依法履职,正是对“一国两制”与香港法治精神的最大保障。我们坚决支持香港法院排除一切外在干扰,坚定不移地依据法律作出公平审判。任何外部势力的不当干预,只会更加坚定我们维护法治与国家安全的决心。
“以港遏华”只会徒劳无功
执业大律师龚静仪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香港,每宗案件的处理方法,都有严谨的既定程序予相关的政府部门去跟随。法治是香港赖以成功的基石,任何人也休想以任何方式去干预香港法治。黎智英作为反中乱港的“揽炒派”头号人物,由于案件已经转交法庭处理,现在唯一有权作出裁决的,就是案件的主审法官。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黄冰芬表示,黎智英是反中乱港事件的主要策划者与参与者,其行径严重破坏香港的繁荣稳定,损害国家安全与香港市民根本利益,相关行为早已触犯法律底线。香港是法治社会,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处理黎智英案件完全是中国内政,任何外部势力都无权干涉。
她强调:“我们必须清晰传递出一个立场,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香港事务绝不允许外部势力指手画脚。”
香港司法独立不容置疑 不容外来干预
民建联副秘书长叶文斌表示,黎智英案件是香港的司法案件,任何人不论是本地或海外,都不应该干预案件,试图影响判决。他强调,有关案件的最终结果,理应让法官审视各种证据后作出裁决,“我们坚决反对及谴责任何人破坏法治,中国内政、香港事务不容干预!”
青年民建联主席刘毅表示,任何外国势力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特区的司法公义。他强调,香港法庭正依严谨制度公开审理相关案件,程序透明,证人盘问深入、事实清晰揭露,整个过程完全在法庭内依法进行,法官已全面掌握案情,充分彰显香港司法的公平与独立,无论最终判决结果如何,均体现香港司法的公正性,绝不容任何人意图影响司法公正。“司法公义的核心在于法庭的独立审判,任何外部因素都不应影响依法判决。香港的司法独立不容置疑,更不容外来干预。”
坐实干预香港事务的狼子野心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表示,任何国家都不应以“威胁”其他国家释放罪犯作为外交手段,否则只会坐实其干预中国内政、香港事务的狼子野心,甚至反映相关罪犯正是其“棋子”。他强调,任何国家都应该尊重香港的法律,不应干涉中国内政和香港事务。
律师陈子迁指出,众所周知,黎智英是反中乱港事件的主要策划者和参与者。他甘当美国“以港遏华”的马前卒,长期与境外反华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铁证如山。外国势力企图干预香港司法独立公正,可谓欲盖弥彰,更充分证明彼此是“主子”与“奴才”的依附关系。
(综合大公报及香港文汇报报道)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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