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5日公布,一名男子早前企图以人民币600元行贿运输署考牌主任图获考试及格,5日被判入狱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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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透露,被告3日参加驾驶考试,由一名运输署一级考牌主任主考。他认为自己考试期间犯了一个严重错误,应该不能通过考试,于是向考牌主任提供现金人民币600元,以求获取及格成绩。考牌主任拒绝受贿,并在驾驶考试结束后随即向运输署汇报事件。廉署接获运输署转介贪污投诉,同日下午当场拘捕被告。
裁判官覃有方判刑时称,廉洁是香港社会非常重要的价值,任何人均不能试图行贿公职人员。被告在驾驶考试中犯下严重错误,因而企图行贿考牌主任以换取考试及格,行为绝对不为社会接受。(完)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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