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国安处)6月26日于尖沙咀区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一名63岁男子,涉嫌违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九和十条“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
国安处今日(28日)暂控该名男子一项“作出一项或多项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案件将于今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属严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处监禁两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警方调查显示,该名男子多次透过社交平台持续发布具有煽动意图的讯息,内容包括煽动推翻中央政权、煽动他人引起对中央及香港特区政府憎恨、宣扬“台独”“港独”及侮辱国旗和国歌。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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