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棨然昨日由香港警方车辆押往天水围警署。 (香港文汇报记者刘友光摄)
“12逃犯”中的主犯邓棨然,于2020年12月在内地因干犯“组织他人偷越边境”,被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判囚3年及罚款两万元人民币。他在内地监狱服完刑期,昨日被送交香港警方。邓棨然今日会到区域法院,就其“依令缉捕归案”应讯。至于他在本港另涉及的黑暴案的控罪,则由商业罪案调查科及国家安全处继续跟进。
现年34岁的邓棨然,是“12逃犯”偷渡团伙中被内地判刑最重的主犯,其余11人早前陆续在内地服完刑或不予起诉,被送交香港警方,及就妨碍司法公正罪以及各自所涉的案件受审。
涉黑暴案由国安处及商罪科跟进
昨日上午11时,香港警方在深圳湾口岸接收邓棨然,将他带到天水围警署通宵扣查,以待今日押送到区域法院提讯。香港警方昨日表示,该名通缉犯在内地完成相关司法程序后,由内地执法机关送交香港警方,案件现由商业罪案调查科及国家安全处跟进。
邓棨然涉嫌与2019年9月30日于湾仔区发生的一宗“串谋纵火”案件有关。他被控一项“串谋有意图而纵火罪”,以及属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他涉嫌于2020年8月潜逃离开香港期间,于内地水域被内地执法机关拘捕,其后缺席2020年9月8日于区域法院的提讯,被法庭发出拘捕令通缉。
11男1女黑暴逃犯包括李宇轩、张俊富、张铭裕、李子贤、郭子麟、郑子豪、廖子文、黄伟然、邓棨然、严文谦、黄临福及乔映瑜,他们于2020年8月23日由西贡布袋澳坐快艇出发,企图偷渡潜逃台湾,在内地水域被广东海警截获拘捕,犯案年龄介乎16岁至31岁。各人于同年12月底在深圳被依法判刑,其中邓棨然与乔映瑜因“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分别判囚3年及两年;李宇轩等8人因“偷越边境”罪各判监7个月;当时未成年的廖子文及黄临福不获起诉,被送交香港警方。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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