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邓棨然在内地服刑完毕,由警员以七人车押返天水围警署。(资料图)
“12逃犯”中的主犯邓棨然,于2020年12月在内地因干犯“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被判囚3年,出狱后回港续就一宗串谋纵火案受审,另再被加控妨碍司法公正罪。他今日(21日)被押解往区域法院,庭上透露,邓棨然将就串谋纵火案承认一项交替控罪,排期明年1月22日正式听取答辩;至于妨碍司法公正案,则押后到明年1月24日讯。期间被告续还柙。
34岁被告邓棨然,涉嫌与2019年9月30日于湾仔区发生的一宗串谋纵火案件有关。他被控一项“串谋有意图而纵火罪”,以及属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邓棨然原本获法庭批准保释外出,惟在2020年8月潜逃离开香港期间,于内地水域被内地执法机关拘捕,其后缺席2020年9月8日于区域法院的提讯,被法庭发出拘捕令通缉。
控方今日指,控辩双方已达成认罪协商,被告将承认交替控罪,该控罪指他于2019年9月30日,在湾仔骆克道一个大厦单位,管有玻璃樽、乙醇及汽油等。至于串谋意图危害生命而纵火罪则会存档法庭。
就妨碍司法公正案,辩方申请押后,以便审阅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见予被告。法官遂将此案押后至明年1月24日再讯。在此案中,被告被控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间,在香港,通过导致乔映瑜、廖子文、郑子豪、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黄临福、黄伟然、李子贤、郭子麟、邓棨然及李宇轩逃离香港司法管辖区,以阻止及阻碍对香港警务处的调查及/或因该调查而引发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诉讼。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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