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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15日分别起诉两名警长,涉嫌在申请延迟退休时隐瞒个人债务,以及多次诈骗香港警察储蓄互助社(储蓄互助社)贷款共逾59万元。
两宗案件被告分别为关家俊,52岁,警务处警长;及林江龙,48岁,前警务处警长,各被控一项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二人亦分别被控六项欺诈罪及一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两人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四(1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警务处于2021年4月1日推出“超过订明退休年龄的警务人员继续服务计划”(计划),让现役非首长级警务人员延长退休年龄至60岁。合资格警务人员须在申请参加计划时申报其财务状况,包括是否有任何未偿还债务,以及任何破产或“个人自愿安排”,即与债权人之间订立具法律效力的还款之协议。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发现两名被告于2021年4月分别向警务处申请参加计划,但涉嫌在申报表格上讹称没有任何未偿还债务,当时从未受“个人自愿安排”所规限。两名被告当时各自尚欠财务公司及储蓄互助社债务共约45万元及24万元。二人亦涉嫌隐瞒曾经受“个人自愿安排”所规限。
另外,关家俊于2018年至2022年期间,多次向储蓄互助社申请贷款。其中5次申请时,他涉嫌虚报自己没有向其他银行或财务机构贷款;申请第六笔贷款时,他亦涉嫌讹称自己每月只须偿还6500元债务,但实际上他须每月向财务公司还款13000元。被告6次申请共获储蓄互助社批出共逾53万元贷款,惟当时他尚欠一间财务公司约34万元至62万元不等。
林江龙则涉嫌于2018年7月向储蓄互助社申请贷款时,隐瞒当时拖欠两间财务公司债务共约71万元,诱使储蓄互助社批出一笔约62000元的贷款。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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