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议员梁文广。(资料图)
据房屋局27日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规管劏房的“简朴房”提出多项准则,包括面积最低要求、单位楼底高度、防火标准、厕所准则等。若出租不合规的分间单位,业主及二房东均要负上刑事责任,最高罚款30万元及监禁3年;申请“简朴房”认证时作出虚假陈述,最高罚款1万元及监禁3个月。
对于“简朴房”执法,立法会议员梁文广指出,指“简朴房”最低标准合乎预期,相信能改善租户生活环境。同时,罚则亦有足够阻吓力,建议设立量刑指引。梁文广认为处理不合规格的“简朴房”需多方合作,调查单位是否违规,建议房屋局成立特遣队,加入屋宇署、消防处、水务署等部门人员,协助房屋局执法及验证,加强执法效率。他亦希望制定准则,即最低罚款要较业主的劏房总租金高,例如业主有5间劏房各收取月租1万元,总收入则为每月5万元,罚款则不能低于5万元。若劏房租管执法做好,就不会出现迫迁问题,同时公营房屋要确保如期落成,即使居民因为举报业主而搬走,都有地方居住。
而立法会议员郑泳舜表示,政府要考虑制定时间表,决定哪些劏房优先取缔,因为不可能同一时间处理约11万劏房户,若当中存在地方很小、环境卫生很差、有即时住屋危险的最劣质劏房,要纳入优先取缔项目。此外他认为,最终罚则需要再探讨,根据劏房租金管制经验,房屋局控告近400名违规劏房业主,罚款介乎数百至数千元,其阻吓作用有限,希望日后罚则比劏房租管更严。
团结香港基金副总裁兼研究部联席主管叶文祺乐见建议方案为“告别劏房”提供更多关键细节,令未来行动方向更清晰。他预料,2028/29年度前将迎来劏房户重置高峰,因此未来5年公营房屋的稳定供应至为关键,须持续保持近两年来的低延误率,并提升公屋单位资源用得其所和流转措施。
叶文祺同时指出,由于绝大部分劏房都位于密集社区的高龄旧楼之内,楼宇老化严重且难以逆转,其承载力及环境条件都将明显限制改建可行性和效果,加上周遭社区同样面对老化问题,令租户搬迁过程也未必畅顺,因此加快市区重建进度亦十分重要,将在“告别劏房”进程中,与规管制度共同发挥“组合拳”作用。
(点新闻记者郑洢林报道)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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