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王俊杰 摄)
(大公文汇全媒体 记者 王俊杰)随着现届立法会任期年底结束,立法会正计划制订新的《立法会议员守则》,进一步完善议员监察制度。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与传媒茶叙时表示,新守则是总结以往经验,方便议员日后有规可循,预计5月中可在立法会议事规则委员会通过,6月到内务委员会报告,争取7月内完成修改《议事规则》及通过相关法例,当中包括第382章《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
议事新规保留弹性 修订属任期结束前惯常操作
梁君彦表示,在每一届立法会任期结束之前,修订议事规则是惯常操作,并非如外界猜测般受到压力。他透露,新守则已酝酿一段时间,主要由他、内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和“班长”廖长江讨论初步想法,再咨询议会同事及优化之后才作出正式公布。
据了解,《立法会议员守则》分序言和5个章节,序言涉及国家领导人就香港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心思想和指导原则,由于国家和特区密不可分,内容会有较多内地官场的术语。至于章节,便会分为:一、一般准则;二、议员职责;三、议员应用的行为操守;四、利益申报;五、调查及处分。
梁君彦重申,新方案并非全新事物,许多内容早已存在,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改变,只是以往较为分散,不便查阅。而最新的《立法会议员守则》将会系统地归纳,结合国家、社会和法律对立法会议员期望的同时,引入新的条文,将之制度化。
梁君彦说,立法会议员工作广泛,新守则是一个整体框架,个别内容并非硬性规定。例如,守则说明要设立议员办事处,联系市民,但没有明确要求议办数量、联系方式等细节。梁君彦解释,议员的工作繁多,担心KPI太仔细只会流于表面,认为新守则要提供一定弹性。
参考行管会设13人委员会 严重惩处须交大会通过
《议员守则》将引入多项措施,包括扩大立法会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的职能。梁君彦表示,新方案参考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行管会)的做法,设立13人的委员会,代表议会的不同板块,当中3人的角色较为重要,例如,身兼当然主席的立法会主席,担任当然委员的内会主席,以及总协调人。为公平起见,任何投诉必须具名,才会获处理。考虑到投诉个案众多,该3名重要成员将会负责过滤,提供初步意见给委员会,13人的委员会再决定会否成立委员会作进一步调查,并会视乎问题严重性,分配成员数量。
被问到涉及议员私生活投诉的处理方式,梁君彦回应指,以往缺乏机制处理,新制度将会更加透明化、规范化,如果该名议员的行为损害议会声誉,是可以纳入处理范围之内。
惩罚机制方面,梁君彦表示,会以多级制处理,若果委员会认为投诉成立,较轻微的违规行为会面临书面警告和当面训诫,相关内容会向立法会大会报告;至于情节严重的个案,则要交由立法会大会通过,如以议案谴责、停职停薪,甚至是DQ等等。
梁君彦形容,新守则如同“议员天书”,便利新一届议员遵守。他又忆述上届立法会通过修改委员会组成人数,法案委员会设上限为15人,事务委员会、小组委员会设上限为20人,当时曾经遇到反对声音,但实行之后,普遍议员都赞同最新方案,不用像以前般遇到具争议性的议题时,大家一齐报名委员会,造成人数过多,费时失事。目前,普遍议员都认同议事规则的修订方向,他相信,新方案通过之后,将会大大增强议会的透明度。
香港新闻社
有视界·有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