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汉涉本周一(21日)在大角咀损坏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的两张告示,被控一项刑事损坏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暂无须答辩,裁判官何慧娴批准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8月7日,以待索取两份精神科报告,其间被告须还押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候讯,被告保留8天保释覆核权。
控方在庭上透露,案件调查主管发现与被告沟通困难,故建议索取精神科报告,以考虑被告是否适合答辩。
被告张俊杰(42岁)报称无业及居无定所,被控刑事损坏罪。控罪指出,被告于2025年7月21日,在大角咀连翔道与海辉道交界附近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的两张告示,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
根据早前颁布的《维护国家安全(禁地宣布)令》,大角咀海辉道与深旺道交界,被列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的“禁地”,附近亦有标示列明“禁地”、“禁止擅入”等。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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