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记者 李影)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被控一项串谋刊印复制煽动刊物罪及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今日(20日)继续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进行结案陈词。
图为西九龙裁判法院。
开庭前,法庭职员向庭内公众宣读法官指示,表明无论法官是否在场或退庭,必须保持安静,严禁以任何方式干扰审讯,不得发表任何感受或意见,包括个人感受、祝福语及道别语都不允许。如有上述行为将被带离主庭并记录资料,日后不得进入主庭旁听。
今早9时57分,黎智英在3名惩教人员押解下进入法庭,黎智英随即与多位辩方律师聚在一旁,期间更隔着玻璃向辩方律师作出指示,双方“咬耳仔”约一分多钟才停止交流。
戴着黑色粗框眼镜的黎智英,继续穿上米白色风褛,浅卡其色长裤。他再向旁听席挥手打招呼,又双手合十、抱拳、微笑点头。黎智英坐下戴上耳机,审讯期间多次变换姿势,不时双手交叉抱胸,紧抿嘴唇,侧头摸耳,看似颇为紧张,又用手遮挡嘴巴。当上午小休时,黎智英还对着旁听席一边“手指指”,一边“口噏噏”。
控方在陈词中指,黎智英在庭上说谎,声称自己不知道“对华政策跨国议会联盟”(IPAC)和“重光团队”(SWHK)。但黎智英透过《苹果日报》及其Twitter发文支持IPAC,必然清楚知道SWHK与IPAC 有所关连,对于IPAC提倡的制裁,他亦表示支持。
控方又指,陈梓华当年为黎智英行事,要求李宇轩进行国际游说工作。陈梓华曾担心香港国安法生效,建议暂停倡议制裁,但黎智英认为一旦出来抗争,就要准备好战斗到最后,不担心其人身安全,表明会以身作则,继续呼吁外国制裁。
控方认为黎智英鼓励陈梓华继续实行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的协议,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亦没有要求陈梓华停止国际游说或不再与私人助理Mark Simon或李宇轩联络。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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