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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鹏湾获选为第四批全国“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国家生态环境部早前公布第四批全国“美丽海湾”名单,香港大鹏湾以优异的综合评分获选为“美丽海湾优秀案例”。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首次获得这项表扬,突显了特区政府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努力,也标志着特区政府在共建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的重要成果。

环境保护署署长徐浩光博士透过视频,向国家生态环境部专家评审团介绍香港大鹏湾。透过这次入选“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的机会,香港特别行政区会与内地沿海城市分享推动建设“美丽海湾”的经验。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萧景源)国家生态环境部早前公布第四批全国“美丽海湾”名单,香港大鹏湾以优异的综合评分获选为“美丽海湾优秀案例”。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首次获得这项表扬,突显了特区政府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努力,也标志着特区政府在共建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的重要成果。

位于香港东北水域的大鹏湾,呈现“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景象,其水质指标整体达标率达100%,符合国家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海湾内丰富多样的生态环境是石珊瑚、海马、圆尾蝎鲎、白腹海雕等多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大鹏湾范围内更设有香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印洲塘、东平洲海岸公园等,让市民可近距离欣赏海湾内丰富多元的生态和地质奇观,亲身感受人与海洋和谐共存。

此外,特区政府一直积极与广东省政府及深圳市政府加强区域合作,深化大鹏湾海洋环境和资源管理的交流,推动资讯共享、应急联动机制,携手提升整体生态环境治理水平。环境保护署署长徐浩光博士表示,大鹏湾的环境治理充分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为国家高密度人口地区的海湾治理提供重要参考范例。透过此次香港大鹏湾入选“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的机会,香港特区会与内地沿海城市分享推动建设“美丽海湾”的经验,共同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特区政府会继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包括推动近岸污染防治、生态协同保护与岸滩整治,持续推进“美丽海湾”建设。

“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是国家生态环境部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示范案例征集活动,旨在树立可复制及推广的海湾综合治理模式,推进建设“美丽中国”的愿景。是次征集活动共接获全国72个申请,共有32个海湾被评为“美丽海湾”,其中12个(包括香港大鹏湾)获选为“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有关评选结果,请浏览国家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mp.weixin.qq.com/s/dYq2dODQvjW-6sQaDHvk8Q。

责任编辑:王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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