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特区立法会主席李慧琼今日(9日)通过社交媒体表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今日就黎智英及另外八名被告,以及《苹果日报》相关三间公司被控共三项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定罪作出判刑。黎智英在本案的总刑期为20年;其余八名被告则被判监禁六年三个月至10年不等。《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各被判罚款3,004,500港元。
本人支持法庭作出的裁决,裁决清楚显示被告所犯罪行非常严重,裁决及量刑不但彰显了法治公义,更向社会传达了清晰而强力的讯息: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这次判决具重大意义,是维护国家安全与伸张公义的重要一步,有助巩固香港的法治基础,保障社会的稳定与繁荣。
黎智英被判处20年,证据确凿。在案件的庭审中,大量证据指证黎智英多年来假借新闻工作、民主自由之名,利用媒体平台作政治工具煽动仇恨,行祸国害港之实,包括利用媒体平台,呼吁外国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制裁中国及香港官员。法庭就本案所颁下的裁决理由长达855页,全面公开供公众查阅,详列法官对法律原则与证据的严谨分析,并清楚说明裁定黎智英及三间被告公司有罪的理由。裁决书亦指出,黎智英并非因其政治观点或信念受审。法庭的定罪裁决有理有节,充分展现法庭严格依照法律和证据作出裁决,不受任何干涉。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之本,亦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关键。依法严惩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维护“爱国者治港”原则和维护香港长远利益的必要举措。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安全是繁荣的基础。香港要继续实现良政善治和由治及兴,必须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构建安全、稳定、可预期的社会环境,让市民可安心生活、企业可放心投资、社会得以长久发展。
在地缘政治风险不断升温、外部势力和反中乱港分子仍持续为香港特区带来国安风险挑战的今天,香港社会必须继续在《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坚实保障下,坚定不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持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以有效应对不断变化的国安风险形势,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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