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楼大维修,不时传出管理问题。立法会今日(4日)三读通过《2023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草案》,规定大型维修,必须召开业主大会,有最少5%或100名业主亲身到场讨论,又列明法团委员没有妥善保存法团文件,需要负上刑事责任。条例将会在刊宪一年后,即明年7月13日生效。
经民联卢伟国表示,许多业主关注法团如何处理大维修,社会亦有意见认为条例要引入刑事罪行增加阻吓性,惟条文写得越复杂、处罚字眼越多,只会吓怕有意参与法团的有心人,不希望修例后适得其反,有违条例初心,希望政府释除疑虑。
民建联陈学锋感谢政府采纳法委会的建议,引入免责辩护,如“确立该人已尽了在有关情况下应尽的一切努力,以防止干犯有关罪行”,期望当局在条例通过后广泛宣传新修订的内容,以安抚法团委员们的信心。他强调要堵截涉及围标的不法行为,需要警方、廉政公署、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等多方合作,期望下一阶段的修订要加强授权书的规管,例如将每人可以有多少张授权书设定上限。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表示,条例的上一次修订可以追溯至2007年,认为法例必须与时并进,又认同条例并无涵盖所有议题,包括授权书问题,目前会以先易后难方式处理。对于打击围标,她重申,当局会联同执法部门处理,对于影响业主权益行为,政府绝不容忍。
(点新闻记者王俊杰报道)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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