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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钉牌的私营残疾人士院舍“康桥之家”,其前院长张健华被指于2014年性侵智障女院友,去年区域法院颁令张须赔偿女事主83.6万元。惟张未有支付赔偿,女事主由母亲代其入禀高等法院呈请张破产。案件今日(12日)在高等法院再讯,法官陈健强考虑到张的上诉申请已被拒绝,遂颁下破产令。
呈请方指,张健华较早前向区院原审法官提出上诉,申请已被驳回。张曾多次表示要就裁决提上诉,但未有取得上诉许可,他今日在庭上称会继续提出上诉。
法官陈建强指,法庭的判决必须被遵守,法庭不会等候其上诉结果,考虑到该民事案的原审法官已拒向张发出上诉许可,故颁下破产令,另依呈请方要求、讼费按《法律援助规例》处理。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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