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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致信公务员:踊跃参与立法会选举 以身作则履行责任

​香港新闻社10月28日电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向全体公务员发出公开信,呼吁大家在12月7日举行的第八届立法会选举中踊跃投票,以身作则履行公民责任与公职使命。

香港新闻社10月28日电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向全体公务员发出公开信,呼吁大家在12月7日举行的第八届立法会选举中踊跃投票,以身作则履行公民责任与公职使命。信中从公民责任、公务员宪制义务、支持政府施政等多维度阐述投票的重要性,并要求政府部门为公务员投票提供便利。

李家超在信中指出,立法会是香港政治体制的关键组成部分,其运作直接影响政府施政、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作为香港社会的重要力量,公务员不仅依法享有选举权,更需以“公民责任”“守护《基本法》”“践行《公务员守则》”为指引,主动参与投票。

《基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香港永久性居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投票是包括公务员在内的全体市民的基本权利与责任。公务员作为政府团队成员,更应“以身作则”,通过投票履行公民义务。公务员在宣誓时承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踊跃投票是践行这一誓言的“具体方式”。《基本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立法会议员由选举产生,公务员需以实际行动支持这一宪制安排。

《公务员守则》明确公务员应“拥护《宪法》及《基本法》”“全力支持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并“协助行政长官及其主要官员实施政策及行政决定”。公务员积极投票,是支持特区政府施政的“实际行动”。

李家超表示,立法会拥有制定法例、审批拨款、监察政府等宪制职权,立法会议员的履职方式直接影响政府与公务员的日常工作。他呼吁公务员“用好手上重要的一票”,选出“你认为合适的立法会议员”,并强调“投票选出最合适的议员,与每一位公务员有切身关系”。

特区政府已要求各政府部门在选举日为当值公务员提供一切可行的便利措施,确保其能够在履行公务的同时顺利前往投票站行使选举权。行政长官李家超亦在信中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响应,特别是公私营机构应鼓励员工参与投票,并尽可能提供相应支持,共同为选举的顺利举行创造有利条件。

信末,李家超以“各位同事,让我们一起支持立法会选举,为香港良政善治、经济发展、民生福祉,踊跃投票”作结,并附上“十二月七日,投入选举,共创未来!”的宣传标语,充分体现特区政府对提升公民参与、推动民主进程以及建设更美好香港的殷切期望。

香港一国两制研究院院长王建民回应表示,行政长官办公室发布此次公开信,充分体现了特区政府对立法会选举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推动公务员群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坚定立场和明确导向。

责任编辑:吴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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